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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公司战略规划指出,未来三年公司要大幅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寿险公司。
新《保险法》突出了对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新华保险公司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重点在产品研发、运营管理以及销售管理等方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利益。
1. 加强产品研发。一是修订产品条款,对照新《保险法》和相关规定,对在销产品条款进行逐条分析,由总公司统一修订。二是梳理产品体系,按照公司产品策略,对各类产品进行分析和鉴别,确定主干产品体系,删减不必要的产品。三是做好产品宣传检查工作,根据产品信息披露等制度,检查产品宣传材料,控制产品宣传风险。
2. 做好运营实施。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运营工作重点实施三大项目:一是柜面体系服务延伸四级机构项目,通过柜面场地、人员、系统等的配套,建立能够支撑业务的发展的柜面体系。二是运营流程优化改造项目,确保核保、核赔、单证、契约、保全、客服各运营系列流程全部设计到位,符合新《保险法》的要求。三是查勘体系建设项目,完善查勘队伍,查勘管理体系,查勘配套硬件设施,使核赔工作能够满足新《保险法》的及时性要求。此外,后援部门还加强对分支机构后援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战斗力。
3. 强化销售管理。销售合规是贯彻新《保险法》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一是规范销售,按照新《保险法》以及其他监管文件等规定要求,对现有销售管理制度、流程、销售行为进行分析和完善,消除各条渠道的销售违法风险点,同时做好对分支机构的合规宣导。二是按照新《保险法》和保监会《关于改革完善保险营销体制机制的意见》等的要求,深化对营销体制改革的研究和探索。
外,还要做好学习宣传和法律合规工作。一是组织各部门和机构,结合自身工作,深化对新《保险法》和相关新监管规定的学习,确保公司每个人都彻底掌握,并及时将实施新《保险法》的动态和经验进行汇报推广。二是按照保监会和总公司合规要求,对照新《保险法》和其他法规要求,对公司实施新《保险法》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经营管理行为全部符合新《保险法》的规定。
未来三年,新华保险的战略目标是做最具品牌影响力的保险公司。新华保险公司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促进保险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高度,从公司内部员工抓起,继续深入学习和领会新《保险法》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抓住机遇、顺势而为,全面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地位,为促进青岛保险业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做出更大贡献。
新《保险法》的实施,将给新华保险公司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更广阔的业务范围。新《保险法》中明确,保险公司可以从事国务院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同时,新《保险法》删除了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的禁止性规定。为今后公司的集团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2. 更多元的投资渠道。新《保险法》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将原法规定的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拓展为可以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不动产。目前,新华保险公司总资产超过1800亿元,成为一家实力雄厚的大型金融机构,保险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将为公司经营实力的增强提供更大的机遇。
3. 更有序的市场竞争。新《保险法》对保险主体的准入资格、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偿付能力、保险产品费率监管、保险代理人管理、保险从业禁止性规定等做出了详细规定,有利于纠正目前市场中一些恶性竞争行为,使各个保险公司能够在公平、有序的环境中发挥自身的核心竞争力。这对于新华保险公司而言,具有积极的意义。
新华保险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新《保险法》的变化和司法解释,广大市民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比如,保险责任随保险标的一起转让、投保人的保障始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等变化,很多客户并不知情,因而忽视了自身保障权益的提升,也忽视了自己保单的‘亚健康’状态”。
因此,在“非常完美-我的保单我做主百日行动”中,新华保险务求检视客户每一份保单,排除客户对新《保险法》认识的盲点。对此,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在新《保险法》贯彻落实、正式实施之际,公司不但对自身各项管理、业务流程进行大规模的梳理和检视,同时也要通过这项大型客服活动,对处于‘亚健康’状态的客户保单进行全面检视,从而让客户的贴身保障始终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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